近日,国家网信办对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移动社交软件“友加”依法采取暂停接入服务措施,责令整改,并通知主要应用商店下架该软件,同时正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依法查处。
在眼球经济时代,网络营销确实是“注意力经济”的最佳代言。它借助网络、通信和数字媒体技术,拓展了交易领域、改写了商业范式、创新了经济业态。作为朝阳产业的网络营销,本身就是科技进步、顾客价值变革、市场竞争等演变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交软件以网络营销为生,并不是需要认定原罪的事。
不过,社交软件“友加”终于黄了。因为其炒作炮制“95后萌妹用身体换旅行”、“挖掘机车震”等虚假新闻,撞上了互联网整治的枪口。今日的中国互联网生态,正在走向法治建设。“友加”以娱乐至死的姿态,进行色情营销炒作,网络营销一旦突破了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底线,法治的紧箍咒自然会随时响起。
今天的中国,6亿多网民中有、5亿通过手机上网,每天在网上流动的信息超过200亿条;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10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在基本要素市场,信息溢价越发明显;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互联网所起到的战略驱动、战略引擎和战略导向作用也越发凸显。一方面,我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这给互联网经营带来历史性机遇;另一方面,市场的勃兴与管理的繁杂,成了最现实的矛盾,中国迎来了最为复杂的网络舆论生态,也面临着最为艰巨的网络治理难题。
“友加”被斩立决,起码说明三个道理:一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并非闹着玩的空话。在保障互联网权益与自由的前提下,规范网络秩序、调整网络关系网络营销,既已有法可依,更待执法必严。二来,网络营销要有底线,为了市场份额而不择手段,最终只会断送自己最后一片市场。正如“友加”在致歉信中所称,“没有完全尽到主体企业的审核检查义务”。一份权利,对应着一分责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为眼球经济而丧失基本立场与原则,自当为行为选择支付相应的代价。三来,监管部门处理“友加”的速度,可谓雷霆火速。这几年,移动社交成为移动互联网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友加”被处理,少了扯皮推诿的程序,多了立竿见影的效力,这给社交软件领域乱象也提了个醒:法,永远是商家逐利的第一道边界。
西部冰川萎缩股市年末躁动小年火车票今日开售廊坊幼儿园危房倒塌案3大疑问东三省人口流出习公祭日讲话谈吃空饷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